讨赔偿金不成刺死两台商,农民工刘汉黄不服一审死缓判决,当庭大喊——
“判的不是我一个人,是整个弱势群体”
昨日下午,打工仔刘汉黄致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两死一重伤案,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。刘汉黄一审被法院判处死刑,缓期两年执行,同时赔偿被害人120多万元赔偿金。法院认为,被害人一方在起因上负有直接过错责任,“刘汉黄亦有可悯之情,有悔改之意”,故对刘汉黄酌情从轻处罚。
与庭审时四度下跪请求被害人家属原谅不同,昨日听完判决结果后,刘汉黄情绪异常激动,大声喊道:“我已经两次低头,为什么还要苦苦相逼啊”,“判的不是我一个人,判的是整个弱势群体”。刘汉黄当庭表示,自己杀人是由于公司拒不赔偿造成的,“判的过重,我要上诉”。
对于此案,刘汉黄辩护律师饱含深情,写了一份长达6000多字的辩护词,而本案主审法官已经为此案写好了两个版本的法官后语,他说,该案给他带来了很大的心理创伤。
庭审回放:
刘汉黄当庭下跪四度求死
今年9月7日上午9时,刘汉黄一案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。庭审时,刘汉黄说,他是到了看守所后,才知道自己杀了人,“现在后悔也没有用了”。 [1/5] 下一页|剩余全文 跳到第页 推荐该新闻给好友 |